11月11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751.6万吨/年,基本满足省内利用处置需求。下一步,我省将有序推进危险废物回收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处理利用水平。
据介绍,我省近年来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不少亮眼的成绩。截至目前,铜陵、合肥、马鞍山、阜阳、蚌埠、宿州、芜湖等7个市人大出台了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办法。在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建设方面,重点加快安庆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池州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二期)、东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利辛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怀远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二期)等项目建设。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54座,设计解决能力47960吨/日,实现了包括县区在内的全省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位居全国前列。
按照年度下达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划,省住建厅指导各市扎实开展垃圾分类专项行动,统筹推进入户动员、桶边值守、源头减量、短板补齐、文明宣传、全程管理等行动;发挥居民小区已建成分类投放设施效益,提升包括废旧电池在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按照“省域内能力总体匹配”原则,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持续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截至2024年9月底,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751.6万吨/年,其中处置能力167.1万吨/年,利用能力584.5万吨/年,满足省内利用处置需求。
针对部分省人大代表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闭会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废电池回收的建议”,省住建厅近日给予回复,将持续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强已建成分类投放设施的运行维护,加大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引导群众正确投放包含废旧电池在内的生活垃圾。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加大城市居住小区分类投放管理力量,指导物业企业等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因地制宜配备分类督导人员,提升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和有害垃圾分出率。
与此同时,我省将统筹生活垃圾分类解决能力。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巩固全省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成效,有序推进危险废物回收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处理利用水平。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等专题研究,提升分类质效水平。
11月11日,安徽商报融媒体记者从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截至今年9月底,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751.6万吨/年,基本满足省内利用处置需求。下一步,我省将有序推进危险废物回收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处理利用水平。
据介绍,我省近年来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不少亮眼的成绩。截至目前,铜陵、合肥、马鞍山、阜阳、蚌埠、宿州、芜湖等7个市人大出台了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办法。在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建设方面,重点加快安庆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池州市生活垃圾焚烧项目(二期)、东至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利辛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怀远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二期)等项目建设。截至2023年底,全省共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54座,设计解决能力47960吨/日,实现了包括县区在内的全省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位居全国前列。
按照年度下达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规划,省住建厅指导各市扎实开展垃圾分类专项行动,统筹推进入户动员、桶边值守、源头减量、短板补齐、文明宣传、全程管理等行动;发挥居民小区已建成分类投放设施效益,提升包括废旧电池在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按照“省域内能力总体匹配”原则,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持续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截至2024年9月底,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751.6万吨/年,其中处置能力167.1万吨/年,利用能力584.5万吨/年,满足省内利用处置需求。
针对部分省人大代表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闭会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废电池回收的建议”,省住建厅近日给予回复,将持续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强已建成分类投放设施的运行维护,加大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引导群众正确投放包含废旧电池在内的生活垃圾。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加大城市居住小区分类投放管理力量,指导物业企业等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的责任,因地制宜配备分类督导人员,提升垃圾分类投放准确率和有害垃圾分出率。
与此同时,我省将统筹生活垃圾分类解决能力。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巩固全省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成效,有序推进危险废物回收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处理利用水平。鼓励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等专题研究,提升分类质效水平。